发布时间:2025-10-16 23:48:11    次浏览
证券代码:600113证券简称:浙江东日公告编号:2015-009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4月10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温州市矮凳桥92号东日大楼三楼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作军先生主持。(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张雷宝、车磊因公务出差未能现场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等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4、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5、议案名称: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声、傅肖宁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东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